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繪畫在技術層面上,是一個以表面作為支撐面,再在其之上加上顏色的行為,那些表面的例子有紙張、油畫布、木材、玻璃、漆器或混凝土等,加顏色的工具可以透過畫筆、也可以透過刀、海綿或是油漆噴霧器等。 在藝術用語的層面上,繪畫的意義亦包含利用此藝術行為再加上圖形、構圖及其他美學方法去達到表現出從事者希望表達的概念及意思。

亮度的意思就是色彩明暗的程度 深淺的程度 繪畫中的一個元素是亮度的感受及呈現。空間中的每一個點都有不同的亮度,在繪畫中可以用黑色、白色及中間各種的灰色表示。在實務上,畫家可以用並列不同亮度的點來表達物體的形狀,相對的,若只用相同亮度的不同顏色,可能只能表示圖像的形狀而已。繪畫的基本手法會包括幾何圖案、許多不同的觀點及組織(透視法)及符號。例如畫家在看某一片特定的白牆時,因為陰影及周圍物體反射的影響,每一個點都會有不同的亮度,但在理想上,即使在一個全黑無光的房間中,白牆仍然是白色的。 色彩和色調[編輯] 色彩和色調是繪畫的基礎,正如音樂中的音高和節奏一様。顏色是高度主觀的,但其帶來的心理效果是可以觀測的,只是其效果可能會隨文化不同而不同,例如在西方文化中,黑色表示死亡及哀悼,但在東方文化中則是用白色表示 [1]。有些畫家、理論家、作家及科學家(包括歌德、瓦西里·康丁斯基及牛頓)都提出了他們的色彩理論。而且其中的語言也只能表示一種抽象的顏色,例如紅這個字可以表示可見光譜中在純紅光附近一個範圍內的光。像在音樂上,不同的音樂家對於中央C或是C♯4有共同的定義,但不同的畫家對於顏色沒有一個公認的定義。對畫家而言,顏色不止是分為基本色或衍生色(如紅色、藍色、綠色、咖啡色等)而已。 在繪畫時,畫家是用顏料上色,因此畫家的「藍色」可能是以下顏色中的一種:午夜藍、靛色、鈷藍色、群青等。顏色在心理上及符號上的含意不一定和繪畫上的手法有關。顏色可以增加一些潛在的、衍生的意義,因此對於一幅畫的感覺是非常主觀的。這部分可以用音樂來類比.音樂中的音高(例如中央C)類似繪畫中的光,陰影類似強弱,顏色則類似不同樂器的音色,雖然這些不一定可以形成旋律,但可以在音樂中加入一些不同的內容。 喬治·秀拉 (1859–91)的《Circus Sideshow》 非傳統元素[編輯] 現代的畫家已經將繪畫加以延伸,例如由立體主義衍生的珂拉琪,嚴格來說不算是繪畫。有些現代畫家會因為材料的紋理而整合不同的材料,例如砂、水、稻草或是木材等。像讓·杜布菲及安塞姆•基弗的作品就屬於這一類。也有越來越多的藝術家社群利用電腦及Adobe Photoshop或Corel Painter等軟體將顏色畫在數位的畫布上,若有需要也可以印在真正的畫布上。 節奏[編輯] 繪畫中的節奏和音樂中的節奏一樣重要,若節奏定義為「結合到一個序列中的暫停」,則繪畫中也有其節奏。這樣的暫停可以讓想像力參與在其中,產生新的創作,型式、旋律及上色等。這些形式(或是任何種類資訊)的分布在藝術工作上相當重要,會直接影響作品的審美價值。在審美價值上,感知的自由流動即視為是美。不但在藝術或是科學中,能量的自由流動會提昇其審美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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