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驅動程式(Device driver)是指某類設計來與硬體互動的電腦軟體。通常是一設計完善的裝置互動介面,利用與此硬體連接的電腦匯排流或通訊子系統,提供對此裝置下令與接收資訊的功能;以及最終目的,將訊息提供給作業系統或應用程式。驅動程式是針對特定硬體與特定作業系統設計的軟體,通常以作業系統核心模組、應用軟體包或普通電腦程式的形式在作業系統核心底下執行,以達到通透順暢地與硬體互動的效果,且提供硬體在處理非同步的時間依賴性介面(asynchronous time-dependent hardware interface)時所需的中斷處理常式。 設計驅動程式的主要目的在於操作抽象化,任何硬體模組,既使是同一類的裝置,在硬體設計面上也有巨大差異。廠商推出的較新模組通常更可靠更有效率,控制方法也會有所不同。電腦與其作業系統每每不能預期那些現有與新裝置的變異之處,因此無法知道其操作方法。為解決此問題作業系統通常會主動制訂每種裝置該有的操作方式,而驅動程式功能則是將那些作業系統制訂的行為描述,轉譯為可讓裝置瞭解的自訂操作手法。 理論上適合的驅動程式一旦安裝,相對應的新裝置就可以無誤地執行。此新驅動程式可以讓此裝置完美地切合在作業系統中,讓使用者察覺不到這是作業系統原本沒有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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