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英語:Company)是指依法成立,以營利為目的,由股東投資形成的企業法人,從事生產、貿易或提供服務等。

中文文獻最早出現的「公司」一詞,乃是1684年福建總督王國安上奏康熙皇帝,報告在廈門扣押了鄭成功政權的兩艘大船,內載「公司貨物」[1]。有指公司一詞乃是鄭成功政權在台灣與荷蘭東印度公司接觸時翻譯其名稱中Compagnie而來,當中前綴「Com-」乃是公共的意思。 後來「公司」由發源於閩南、台灣的民間組織天地會所傳承。乾隆天地會首領羅芳伯(梅縣客家人)在婆羅洲創建了蘭芳公司(1777年—1884年),自任大總統;新加坡潮州人陳開順(1857年逝)在柔佛州的天地會組織稱為義興公司,並在英國殖民當局登記註冊。太平天國時期(1851-1864年),閩南和上海的小刀會(天地會的支流),對外也自稱為義興公司。 而在19世紀初,漢語中開始在商業組織意義上使用「公司」一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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