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电视 数字电视就是指从演播室到发射、传输、接收的所有环节都是使用数字电视信号或对该系统所有的信号传播都是通过由0、1数字串所构成的数字流来传播的。 2005年,IPTV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国内两大固网运营商开始了IPTV的相关测试,并在一些城市进行试验。电信设备商也对IPTV寄与厚望,期望能在这一新的业务领域得到更多的回报。 尽管IPTV被一再提及,但是业内并没有产生一个关于IPTV的确切统一的定义。从IPTV的产生和在国外的发展情况来看,IPTV就是"TV over IP",即以IP方式承载电视业务。这种定义方式有两层含义:一是提供的是电视类业务;二是基于IP技术,通过宽带网络传送业务。从广义来看,IPTV业务与接收终端无关,用户可以在任意形式的终端上使用这一业务,如STB+电视或者手机、PDA等,从狭义上来看,通常所说的IPTV就是专指以STB+电视机为终端、宽带电信网络为承载的视频业务。 从IPTV的定义可以看出,IPTV融合了传统电视和互联网的相关特性,可以视为传统电视业务、电信新兴业务的结合体。对于传统电视运营商来说,IPTV的出现和发展是一个巨大的挑战;而对于电信运营商来说,部署IPTV业务为用户提供全新的应用以及丰富的业务将是增强竞争能力,提高盈利能力的有效途径;对于消费者来说,IPTV则提供了不同于传统电信和电视业务的新体验。 IPTV是一个链条很长的产业,主要参与者包括内容提供商、内容集成商、视频业务提供商、网络运营商、设备提供商、系统集成商和用户。从全球IPTV的发展来看,基本都是以网络运营商为主导力量,这是由于网络基础设施提供商具有天然的垄断性。而内容的提供也在IPTV产业链上占据了非常重要的地位,可以说IPTV的产业链是以内容和网络为双核心的产业链,拥有网络资源和拥有内容资源的提供商之间的关系将直接影响到IPTV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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