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科技(大陆:信息技术;台灣:資訊科技;英語:information technology,縮寫:IT)也稱資訊和通訊技術(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Technology,ICT),是主要用於管理和處理資訊所採用的各種技術總稱,主要是應用電腦科學和通訊技術來設計、開發、安裝和實施資訊系統及應用軟體。 在商業領域中,美國資訊科技協會(ITAA)定義資訊科技為「對於一個以電腦為基礎之資訊系統的研究、設計、開發、應用、實現、維護或是應用」[1]。此領域相關的任務包括網路管理、軟體開發及安裝、針對組織內資訊技術生命週期的計劃及管理,包括軟體及硬體的維護、升級及汰換。 資訊科技一詞最早是出現在1958年《哈佛商業評論》中,一篇由Harold J. Leavitt及Thomas L. Whisler所著的文章,其中提到「這種新技術還沒有一個單一的名稱,我們應該將其稱為資訊科技(information technology,IT)」[2]。依照儲存及處理資訊的不同,可以將資訊科技的發展分為幾個不同的階段:前機械時期(3000 BC – 1450 AD)、機械時期(1450–1840)、機電時期(1840–1940)及電子時期(1940–現時)[3]。本文主要介紹1940年起電子時期的資訊科技。

 

資訊科技的研究包括科學、技術、工程以及管理學等學科,這些學科在資訊的管理,傳遞和處理中的應用,相關的軟體和裝置及其相互作用。 資訊科技的應用包括電腦硬體和軟體、網路和通訊技術、應用軟體開發工具等。電腦和網際網路普及以來,人們日益普遍的使用電腦來生產、處理、交換和傳播各種形式的資訊(如書籍、商業檔案、報刊、唱片、電影、電視節目、語音、圖形、影像等)。 應用[編輯] 在企業、學校和其它組織中,資訊科技體系結構是為了達成戰略目標,而採用和發展資訊科技的綜合結構。它包括管理和技術的成分。其管理成分包括使命、職能與資訊需求、系統配置、和資訊流程;技術成分包括用於實作管理體系結構的資訊科技標準、規則等。由於電腦是資訊管理的中心,電腦部門通常被稱為「資訊科技部門」。有些公司稱這個部門為「資訊服務」(IS)或「管理資訊服務」(MIS)。另一些企業選擇外包資訊科技部門,以獲得更好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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